電動自行車遮陽傘是在車把中間加裝了一根支架起固定作用,傘體可直接安裝上去,長度、高度都超出車體。電動自行車安裝遮陽傘或騎車時手持遮陽傘都會造成視線模糊,增加車輛占道空間、阻擋行車視線,碰到刮風天氣很難把握方向,容易失去重心,降低了電動自行車行駛的穩(wěn)定性,單手持傘騎車更是危險。這樣不僅給其他正常行駛的車輛帶來很大的干擾,同時也危及他人及道路交通安全,極易誘發(fā)交通事故。交警部門建議,騎電動自行車出行的市民可以采取穿防曬服,戴太陽帽等方式進行防曬,切忌自行在電動自行車上加裝遮陽傘或手持遮陽傘騎車等影響車輛正常行駛的安全隱患,切實保障市民的安全出行。
電動車非法安裝遮陽傘是一種屬于違法改裝行為,是此次的“八不準”電動自行車整治內(nèi)容之一,非法擅自安裝遮陽傘的,藍牌電動自行車罰款50元,超標電動自行車扣車,罰款1000元。駕駛非機動車時手中持物的,藍牌電動自行車罰款30元,超標電動自行車扣車,罰款1000元。
海口交警提醒:為了保障安全,請已安裝遮陽傘的電動自行車駕駛?cè)吮M快拆除遮陽傘,消除交通安全隱患。
電動車自行車“八不準”內(nèi)容:
海口公安交警提醒您,在駕駛電動自行車時:
一、不準靠道路左側(cè)行駛。
二、不準逆向行駛。
三、不準在機動車道內(nèi)行駛。
四、不準闖紅燈。
五、不準搭載人數(shù)超過一人。
六、不準接打電話。
七、不準超限載物。
八、不準安裝、手持遮陽傘。
作者:陳麗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