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日報訊 (記者王月菊)旨在為電動車產業各相關方搭建溝通交流平臺,推動新能源和電動車產業快速發展的2014年中國電動車發展高層聚智峰會日前在北京舉行。會上,第十二屆全國人大代表、天能集團董事長張天任建議,盡快出臺電動自行車國家新標準,解決各地對超標電動自行車限期禁銷售、禁上牌,禁生產的產業發展困局。
張天任告訴記者,舊版標準中規定電動自行車最高時速20公里、整車重量不超過40公斤、電動機功率不大于240(瓦)W等,這些核心技術指標已不能滿足廣大城鄉消費者的實際需求。“電動自行車相關政策法規、行業標準和技術指標等方面的修改、修訂滯后,制約和阻礙電動自行車產業轉型升級步伐,尤其是政策上保守和產品技術標準落后,使整個產業陷在低質化競爭中難以破局。”張天任說。
同時,對于制動、阻燃、防火、絕緣等安全性能技術指標,都遠遠滯后于市場和管理的要求,與歐美發達國家的電動自行車技術標準相比,車速指標明顯落后,車重指標極不合理,不利于國際市場開拓,需作全面科學修訂。按舊標準執法,目前道路上行駛的電動自行車95%以上“超標”。年前,廣東、云南、上海等地相繼出臺電動自行車管理辦法,對超標電動自行車限期禁銷售、禁上牌,甚至禁生產,超標電動車上路行駛需參照摩托車有關管理規定。“正是由于對電動自行車管理缺乏科學和現實依據,致使電動自行車產業發展陷入尷尬被動局面。”張天任說。
他告訴記者,目前,我國電動自行車保有量在2億輛以上,并保持著每年20%的增速發展。電動車中動力電池90%以上配備鉛酸電池。每輛電動車配備12至16公斤的鉛蓄電池,電池壽命基本上在2年左右,因而我國年均產生150至200萬噸廢鉛蓄電池。這些廢鉛蓄電池中含有大量鉛離子的酸性電解液,隨意排放將會污染土壤、地表地下水系,而人體鉛含量一旦超標,就會嚴重危害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
因此,張天任建議,應對再生鉛企業實行許可證制度,實行統一管理,歸口收購。健全完善廢鉛蓄電池回收、儲存、運輸、生產等全過程的法律法規及其實施細則,并加大執法和監管力度。鼓勵電池制造商和零售商、電池制造商和再生鉛冶煉廠通過行業間經濟合約建立規范的回收鏈。徹底淘汰不符合環保要求的再生鉛企業。對合法再生鉛企業在經濟政策上給予更多優惠和扶助,從單純依靠政府公共支出向更多元化的費用分擔模式轉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