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早晨,廈門市交警直屬大隊針對非機動車輛違法在高架橋上行駛展開專項整治行動,違法的自行車和電動自行車受到罰款50元的嚴懲。
雖然立有明顯的交通指示標志,禁止行人、非機動車和大貨車上橋,但在廈門市武警指揮中心附近的高架橋進出口處,從早晨七點開始,不到一個小時,交警就查獲違法在高架橋上行駛的自行車、電動自行車和電動摩托車六七十部。有的違法者遠遠看到高架橋出口處的交警,不顧逆行的危險,掉轉(zhuǎn)“車頭”往回騎。
據(jù)交警直屬大隊負責(zé)人介紹,專項整治已經(jīng)開展了一段時間,前一段以勸導(dǎo)為主,現(xiàn)在開始嚴懲,下一步還將在江頭、殿前開展專項整治行動。